铜川市粮食局关于
注销《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公告
各涉粮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陕西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实施细则》之规定,我局拟注销 62 户粮食经营者的《粮食收购许可证》,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限:2019年1月7日至1月11日。如有异议,请与我局监督检查科联系,联系电话:0919-3183126。公告期满,无异议该《粮食收购许可证》将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铜川市粮食局
2019年1月7日
网络编辑:粮食发展科
信息审核:办公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