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物价局公告

来源:市物价局 发布时间:2018-11-01 15:30




网民您好:



您反映的关于我市天然气调价的问题答复如下:



今年515日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其中对陕西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从610日起上调为1.23/ M3,比现行居民用气实际门站价格上涨0.23/ M3。而且要求各地原则上在8月底前完成。610日省物价局发通知并召开专题会议予以安排。按照中省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成本调查监审和价格调整听证工作,听证会前813日我局在铜川发展改革委网站刊登了公告(http://fgw.tongchuan.gov.cn/news_show.rt?contentId=7482&channlId=23),说明了我市天然气调价方案。于94日召开了“铜川市天然气配气及销售价格方案听证会”(相关报道请见97日《铜川日报》第2版),并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后,提交市政府研究决定。1028日经市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于1029日执行。



此次天然气调价工作,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同时要求天然气公司公告调价内容,在营业大厅张贴调价价格,做好解释工作。



最后,铜川市物价局感谢网友们对物价工作的关注和监督,我们在今后工作中会一如既往的为群众服务。请广大网友多关注主流媒体以及官方发布的相关信息或公告,同时诚意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上编造、传播谣言会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引发恶劣的社会影响,如果谣言情况严重,我们会向网信部门及公安部门报案,依法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



 



 



                                铜川市物价局



                               2018111





网络编辑:价格管理科
信息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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