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TCFG/2018-0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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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8-09-17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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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价格管理科
市物价局召开项目建设和营商环境提升有关问题工作座谈会
按照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项目建设和营商环境提升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全面清理规范供水、电力、燃气、热力等公用事业单位收费项目,落实 “三不指定”规定的要求。9月16日,市物价局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召开了清理规范收费项目、落实“三不指定”规定工作座谈会。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供电局、市自来水公司、耀州区供水公司、铜川市燃气公司、铜川供水公司和华能铜川电厂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物价局局长陈常远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学习传达了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项目建设和营商环境提升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就企业价费收取情况,落实“三不指定”规定情况进行了交流;陈常远局长就规范收费项目、科学制定行业收费标准进行了解读,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决定成立两个调研小组,人员由物价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和铜川供电局抽调组成。对供水、电力、燃气、热力供应等部门价费收取情况及落实“三不指定”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和督查。
会议要求,供水、电力、燃气、热力供应等部门要紧紧围绕提升营商环境,持续减轻企业负担的目标任务,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开展价费执行情况的自查,严格执行“三不指定”规定,配合调研组开展工作。
会议强调,全面清理规范收费项目,科学制定水电气暖等行业收费标准是铜川市政府提升营商环境的重点事项之一。供水、电力、燃气、热力供应等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三不指定”规定,理清收费明细和政策依据,按时限要求在铜川市报建大厅进行公示。
网络编辑:价格管理科
信息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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