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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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脱贫攻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7-19 09:10

各区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新区经发局、财政局、建设局:

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8年脱贫攻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8〕842号)精神,现将2018年脱贫攻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计划共安排我市脱贫攻坚交通基础设施省级筹集资金13660.5万元,其中:深度贫困村通组路规模80.3公里、资金5223万元;通村公路“油返砂”整治工程规模241.4公里资金8437.5万元。具体项目和投资规模详见附表。

二、深度贫困村通组路按照65万元/公里标准补助,通村公路“油返砂”整治工程按照深度贫困县40万元/公里、一般贫困县35万元/公里和非贫困县30万元/公里标准补助。

三、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交通部门要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项目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发改部门要做好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预算下达、资金拨付、配套资金落实、资金管理监督等工作。

四、各区县要强化项目管理,加快建设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要抓紧完善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道路建设相关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同时,严把招标采购关、设备进场关、质量抽检关、施工工序关和竣工验收关,做好中间环节质量监管;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加快建设进度,确保于10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五、本批投资计划实行全过程监管。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定期报送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并按照规定及时报送有关建设进度月报、年报等统计报表;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严禁擅自调整项目计划,变更建设内容,更不得挤占、截留、挪用项目建设资金。项目实施完毕后,要注意做好有关工程、建设资料的存档和管理工作。

六、按照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要求,由贫困县纳入年度整合方案,统筹安排。

七、资金预算另文下达。

附件:1.2018年深度贫困村通组路投资计划汇总表

        2.2018年深度贫困村通组路投资计划项目表.xlsx

        3.2018年通村公路“油返砂”整治工程投资计划汇总表.xlsx

        4.2018年通村公路“油返砂”整治工程投资计划项目表.xlsx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川市财政局



铜川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19日





  附件1

2018年深度贫困村通组路投资计划汇总表

 

行政区划

项目数

建设规模(公里)

省级筹措资金(万元)

铜川市

20

80.3

5223

耀州区

20

80.3

5223

 


网络编辑:农村经济发展科
信息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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