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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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投资
计划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7-19 08:55

各区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水务局,新区经发局、财政局、农村工作局:

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8〕841号)精神,现将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计划共安排我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58处,总投资10530.7万元,其中:省级资金9446万元、市县自筹资金1084.7万元,解决和改善提高129775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贫困人口11515人)。具体项目和投资规模详见附表。

二、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水利部门作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组织实施责任主题,要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项目组织实施、日常管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发改部门要做好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预算下达、资金拨付、配套资金落实、资金管理监督等工作。

三、各区县要强化项目管理,加快建设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要按照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组织实施,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千吨万人规模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严格执行“四制”,规模以下的小型项目采取“一县一法人”、打捆招投标和巡回监理的方式,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施工;农户自建、自用、自管的零散工程,切实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同时,严把招标采购关、设备进场关、质量抽检关、施工工序关和竣工验收关,做好管材管件、隐蔽工程和分部工程等中间环节的质量监督;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加快建设进度,与年度脱贫计划有关的项目必须于9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其余项目务必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四、本批投资计划实行全过程监管。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定期报送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并按照规定及时报送有关建设进度旬报、月报、年报等统计报表;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严禁擅自调整项目计划,变更建设内容,更不得挤占、截留、挪用项目建设资金;要与其他资金渠道安排的农村饮水项目做好衔接,避免重复安排。项目实施完毕后,要注意做好有关工程、建设资料的存档和管理工作。

五、按照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要求,由贫困县纳入年度整合方案,统筹安排。要严格对照贫困摘帽退出标准,确保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任务如期完成。

六、资金预算另文下达。


附件:1.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投资计划汇总表.xlsx

      2.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投资计划项目表.xlsx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川市财政局




铜川市水务局

2018年7月19日

网络编辑:农村经济发展科
信息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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