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财政局 铜川市物价局

关于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来源:收费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8-08-16 11:04

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县财政局、物价局: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根据省财政厅公布的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二、执行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发生变化,将按照新的政策执行。

 

铜川市财政局                 铜川市物价局

2018年8月13日

目录清单.doc


网络编辑:收费管理科
信息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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