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秋季中小学及普通高校收费标准公布

来源:收费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8-08-16 10:31

全省2018年秋季中小学校、普通高校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布。根据收费标准,全省对公办普通高中学生继续免收学费,同时高等教育公办学校住宿费将实行最高限价管理。

为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8月3日,省物价局公布了全省今年秋季中小学及普通高校收费标准,所列不同学校、不同专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下浮。和往年一样,全省对公办学校的普通高中学费进行免收,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陕西对公办普通高中学生按照省级标准化高中800元,城市普通高中350元,农村普通高中200元的标准免收学费。中小学学费及住宿费实行属地管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按照公办同类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高出免除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对违反国家和全省教育收费政策,未按规定进行教育收费公示,不坚持自愿及非营利原则向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押金、保证金以及不执行退费规定等行为,各级物价部门将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价格举报电话:12358

具体收费标准,请登录省物价局网站(http://www.snprice.gov.cn)查找文件《公告(2018年第8号)》,或直接点击网址http://www.snprice.gov.cn/newstyle/pub_newsshow.asp?id=1024476&chid=100022查询。

 


网络编辑:收费管理科
信息审核:办公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