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落实电网环节清费减负政策

来源:市物价局 发布时间:2018-07-31 17:07

为进一步规范电网企业收费行为,减轻用户用电负担,优化省内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近日省物价局下发通知,多措并举落实电网环节清费减负政策。一是取消电网企业向电力用户收取的变电站间隔占用费、计量装置校验费、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设备费等收费项目;取消可以纳入供电基本服务的电卡补办工本费、复电费、更名过户费等收费项目。二是加快退还用户临时接电费,我省电网企业已不再向用电户收取临时接电费,对此前已收取的临时接电费,省内电网企业要于2018年7月底前全部退还给用户。三是进一步落实减免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政策,自2018年8月1日起,我省接入陕西电网和榆林电网的所有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标准统一降低为每千伏安每月5元,较大幅度减轻企业费用负担。


网络编辑:价格管理科
信息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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