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2018年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煤炭
削减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5-18 14:48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按照《铜川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铜铁治办发〔2018〕4号)、《铜川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要点》(铜铁治办发〔2018〕3号)有关要求,为有效控制散煤消费,推进清洁能源使用,切实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市煤炭削减12万吨,以削减散煤为主,规上工业做好燃料煤削减。其中:耀州区4.2万吨,王益区1.5万吨,印台区3.6万吨,宜君县2.2万吨,新区0.5万吨。10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采暖季来临前清洁取暖设施投入运行。

二、重点任务

坚持刚性治标与系统治本相结合,坚决落实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和2018年工作部署,多措并举,合力推进散煤治理。

(一)燃煤锅炉拆除削减。拆除辖区内20蒸吨以下的64台燃煤锅炉。(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餐饮、烧烤散煤削减。城市禁燃区内的餐饮、烧烤、门店使用散煤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取缔或清洁能源替代,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城市禁燃区外的餐饮、烧烤、门店使用散煤由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以污染源整改方式取缔或清洁替代,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对拒不执行的经营户,由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煤改气”替代。由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商市天然气公司确定“煤改气”用户改造区域,市天然气公司负责保障气源和供气设施建设(宜君县城范围内“煤改气”由华仪天然气公司负责),建设周期按照铜川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燃气公司、宜君华仪天然气公司负责)

(四)“煤改电”替代。由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确定“煤改电”用户改造需求,鼓励优先采用电锅炉、热泵、空调、碳晶、碳纤维等取暖设施。国网铜川供电公司负责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周期按照铜川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要求落实。市物价局、国网铜川供电公司落实《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陕价商发〔2017〕97号)电价政策(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居民生活用电谷段为每日22:00时至次日8:00时,用电价格在现行对应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2元;居民生活用电峰段为每日8:00时至22:00时,用电价格在现行对应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牵头,市物价局、国网铜川供电公司、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五)“煤改热”替代。对市政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到的区域,具备条件区域的全部采用市政集中供热清洁替代,建设周期按照铜川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要求落实。(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耀州区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华能铜川照金电厂负责)

(六)农业设施供暖替代。由农业部门负责对蔬菜、果业大棚等农业设施用煤供暖进行取缔或清洁替代。(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牵头,市果业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七)石灰窑、砖瓦窑煤炭削减。由工信部门负责对全市石灰窑、砖瓦窑生产企业进行确认,符合生产条件的鼓励实施清洁替代,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列入散乱污企业进行整改或取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八)加快煤炭清洁配送中心建设。煤炭清洁配送中心建设向煤炭服务业转型,煤炭的堆放、洗选、配置、型煤加工必须建设全封闭设施,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对不具备“煤改气”、“煤改电”区域由各区县政府协调煤炭清洁配送中心设置配送网点,用洁净煤替代,质监部门负责煤质符合准入要求。由市煤炭局牵头对煤炭散乱堆放情况进行排查,依法取缔不符合条件堆放、洗选、配置、型煤加工企业及网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煤炭局牵头,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认领。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是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各有关部门是行业监管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煤炭削减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内容,采取部门联动、综合执法、联合惩治等形式,力促取得实效,改善大气环境。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得力,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约谈或问责。(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对照目标任务,逐项落实。各牵头部门、各区县要对照目标任务,逐项进行落实,每月3日前向我委报送上月落实进展情况。对燃煤锅炉拆除、“煤改气”、“煤改电”等有政策资金支持的,加快资金兑付,改造效果认定以补助资金兑付情况为依据。各区县要逐项建立台账,数据真实有效。(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完成。组织专项督查组,采取区县自查、交叉检查、部门抽查、市级督查等方式,重点督查任务完成排名靠后区县,散煤燃烧突出的地段和监管盲区,把督查下沉到乡镇(街道办)、企业,把监管责任压实到“最后一公里”。(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放大效应。制定宣传方案,重点宣传报道“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热”实施效果较好案例,通过放大效应,引导、鼓励群众加快实施散煤替代步伐,理解、支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践行低碳环保理念和绿色生活方式。(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附件:铜川市2018燃煤锅炉汇总表 .xls

      铜川市散煤削减替代统计表.xls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8日

网络编辑:交通资源环境科
信息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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