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陕发改稽察〔2018〕178号

来源:陕西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8-03-14 09:16

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经济发展局,神木市、府谷县发展改革局:

        为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综合监管,落实日常监管责任,规范监管程序,建立问责机制,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发改稽察规〔2017〕2276号文《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转发你们。请各单位严格遵照《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同时,我委也将把日常监管职责的履行情况纳入2018年项目稽察的重点内容。

        附件:《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监管实施办法(试行)》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2月5日 

 


网络编辑:项目稽察科
信息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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