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发改党组发〔2017〕12号 中共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关于石艳兴孙秀榕两名同志转正的通知
市西部开发办公室(循环经济办公室):
信息审核:办公室
石艳兴、孙秀榕两名同志工作已满一年,经12月18日委党组会研究,同意石艳兴、孙秀榕同志按期转正,转正后定为九级职员职务。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7年12月19日
信息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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