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发改工委发〔2017〕21号 中共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委员会
关于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支部,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信息审核: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纪党规有关规定,结合《中共铜川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铜发〔2014〕9号)精神和2017年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委党工委制定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党总支、各支部,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要按照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细化工作方案,确保任务落实,建好工作台账。委党工委将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工作考核、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
中共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委员会
2017年4月5日
信息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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