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价发〔2017〕57号 铜川市物价局
关于公布全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来源:收费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7-07-26 10:40

各区县物价局,各有关企业:
    为提高涉企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全市工业实现追赶超越、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稳定增长、持续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工业促投资稳增长的意见》(铜政发〔2017〕25号)精神,我局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市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现将我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公布的我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市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是依据铜川市财政局、铜川市物价局《关于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铜财综〔2017〕35号)和铜川市物价局、铜川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市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铜价发〔2016〕11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财政部关于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中大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7〕51号)等进行汇总,编制出我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二、本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市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停止执行,企业有权拒绝缴纳。
  三、执行中若国家和省市有新的政策出台,按新的规定执行。

  附件1:全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附件2: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附件3:全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附件4:全市市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附件5:全市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附件下载.doc
                                 

                                     铜川市物价局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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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收费管理科
信息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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