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发改环资〔2017〕275号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加强铜川市铁腕治霾煤炭削减及生物质综合利用
政策宣传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7-07-27 17:48
各区县发展改革局、新区经济发展局,铜川供电局、铜川市天燃气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铁腕治霾有关会议精神,加大煤炭削减及秸秆等生物质综合利用工作力度,提高群众对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识,增强群众对我市开展铁腕治霾煤炭削减及生物质综合利用的关注度、参与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铁腕治霾有关会议和“打好铁腕治霾攻坚战”的精神,紧紧围绕实施《铜川市2017年铁腕治霾煤炭削减专项行动方案》、《铜川市铁腕治霾专项行动奖补实施办法》、《铜川市2017年铁腕治霾奖补实施细则》做好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努力营造群众关注、支持、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时间及内容

从今年7月下旬开始,利用4个月左右时间,主要围绕《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限制区的通告》(铜政发〔2017〕2号)、《铜川市2017年铁腕治霾煤炭削减专项行动方案》(铜政办发〔2017〕11号)、《铜川市铁腕治霾专项行动奖补实施办法》(铜财建〔2017〕96号)、《铜川市2017年铁腕治霾奖补实施细则》、煤炭削减及生物质综合利用典型案例等做好宣传。

三、宣传方式

(一)结合单位实际,制作宣传单,宣传册、组织各乡镇、街道办入村、入社区进行宣传。

(二)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微信等其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三)设置宣传点,重点加强散煤治理的宣传。深入企业,宣传煤炭削减的政策、要求等。

四、宣传责任单位

(一)市发展改革委为市级部门煤炭削减及生物质综合利用政策宣传的责任主体,负责联系协调网站、媒体、广播管理部门,做好在市级层面上的宣传。

(二)各区县发展改革局为本辖区的宣传责任主体,负责做好辖区内的煤炭削减及生物质综合利用政策宣传。

(三)铜川供电局负责“煤改电”政策宣传。

(四)铜川市天然气公司负责“煤改气”政策的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各区县发改部门要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实施的科室,切实做到工作有落实,责任有落实。结合区县实际,探索建立区(县)、乡镇(街道办)、村(社区)三级网格化管理宣传体系,不断提高宣传广度和深度。

(二)建立宣传激励机制。市发改委将对各区县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对宣传工作开展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三)落实宣传经费。各区县要做好宣传经费预算,落实相应经费,专款专用,保证宣传工作正常开展。

(四)注重实效。宣传是为了让群众了解政策,从而支持、参与省、市开展的铁腕治霾煤炭替代工作,所以宣传要切合区县各自实际,务必做到宣传有力、有成效。

(五)做好方案制定和总结报送。各区县要结合地区实际,尽快制定宣传方案,启动宣传工作,宣传方案请于8月7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宣传活动结束后,请各区县将工作总结于11月5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24日

网络编辑:交通资源环境科
信息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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