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来源:市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6-12-13 11:07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全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教育部关于在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陕西省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陕西省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要求,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化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建成教育强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实施与支持体系不断完善,载体和形式不断创新,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青少年的公民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升,广大领导干部、公务员、教师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依法治理的能力与水平显著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则

1.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贯彻实施我市教育“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 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法治教育的重点对象,科学设定法治教育的目标、内容、方式和途径,分类实施,统筹推进,全面提高全市教育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3. 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将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4. 开拓创新,注重实效。深刻把握法治宣传教育的特点与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内容、任务、工作措施

(一)主要内容

1.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市教育系统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要在全市教育系统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要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3. 广泛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内容,有计划地学习宣传民法、商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法、行政法等多个部门的法律法规。结合实际,要大力学习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教育相关法律法规。

4.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政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各项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主要任务

1. 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面提高青少年法治素养。要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育计划,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中小学法治教育全过程。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和法治教育规律,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法治素养。

义务教育阶段,使学生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重要法治理念与原则,掌握基本法律常识,初步树立守法意识、法治观念,基本建立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初步具备运用法律方式、法治思维维护自身权益、参与社会生活的意识,为确立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奠定基础。高中教育阶段,使学生较为全面地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增强法治观念,初步具备参与法治实践、正确维护自身权利、判断是非的能力。

2. 加强校长教师法治教育,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能力与水平。要通过培训、研讨、考察学习等多种方式,全面提高校长教师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全面提升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能力与水平。要把校长教师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能力作为任职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3. 全面提高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能力与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和我省《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模范守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关键,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使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法治规范成为领导干部立身做人之本、干事创业之基。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教育,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觉悟和政治定力,提高党员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清正廉洁、不越红线、不破底线的自觉性。

4. 全面实施“三个纲要”,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大力推进全市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进程。进一步转变职能,深入推进教育“放管服”和管办评分离改革;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大力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全面落实中小学章程建设任务。

(三)工作举措

1. 坚持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全面贯彻实施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明确各学段法治教育的目标、任务、内容和要求。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在其他课程中渗透法治教育内容。将义务教育阶段法治教育纳入教育经费保障范围。在中考中增加法治知识内容,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素质和法治实践纳入学生知识和综合素质的评价范围。着力解决法治教育在课时安排、教材建设、师资配备与培训、教研科研、经费保障、教学评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 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每年秋季开学,各级各类学校都要集中开展“法律进学校”宣传周活动。主要是通过法学专家、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和法治课专任教师等作报告,传授法律知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电视、校园网络(qq群、微信群)、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开展法治教育;通过主题班会、举行升国旗仪式、旁听公审大会、法治节目演出、模拟法庭等活动形式,使青少年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律熏陶,增强“法律进学校”活动的参与性、趣味性和实效性。

3. 建立法治教育培训制度。各区县教科体局、新区教育分局,各直属学校要制定法治教育培训计划,落实经费,对广大干部和教师进行培训。省教育厅承担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法制机构负责人和高等学校校级领导的培训,各市教育局承担本辖区中学校级领导和法治专任教师的培训,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承担本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小学、幼儿园校级领导的培训。

4. 加强教育普法队伍建设。各区县教科体局、新区教育分局,各直属学校要注重招聘法治课专任教师,要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探索建立从综治办、司法、公安、法院、检察院、共青团以及律师协会等部门聘请兼职法治教育教师的制度,进一步增强法治教育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内容,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资源中心和校外实践基地。组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专家宣讲团,为校长教师培训、学生法治教育提供师资和智力支持。要积极探索利用学校法治教育的资源和优势,为社会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支持。

5. 健全学校法治教育的支持体系。充分利用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优质法治教育资源,实现数字化、情景化、生动化的法治教育。持续开展青少年法治知识网络大赛。开发多种形式的网络法治教育课件,探索建立法治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大力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资源开发与交流宣传。

6. 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建立完善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探索建立多元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创建一批省级、市级和区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全面提升各学校的依法治理水平。推广一批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7.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转变职能,推进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与清理机制。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面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大力推行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各区县教科体局、新区教育分局及各学校都应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教育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制定、法律事务等方面的作用。

8.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区县教科体局、新区教育分局要建立完善党委(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办公会议前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等制度及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年度述职和考核等制度。

9. 加强法治教育规律的研究。动员和组织在法学上有特长的老师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特点与规律的研究。鼓励有条件的区县统筹建立校长、教师法治教育培训基地。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局长、工委书记杨建波同志兼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副局长董定方同志兼任,成员由市教育局各科室科长、主任组成。小组成员变动时由接任同志负责,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主要统筹协调、领导、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德育科。各区县教科体局、新区教育分局和各学校要成立本单位、本学校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各区县教科体局、新区教育分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实行普法责任制。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区县教科体局、新区教育分局和各学校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开展。

(四)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估。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目标管理、任务落实、组织保障、工作成效等评估考核指标体系,适时组织对“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要把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校的实践成效,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开展专项检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工作步骤

铜川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下半年):各区县教科体局、新区教育分局和各学校要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单位、本学校的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区县教科体局、新区教育分局,各直属学校制定的“七五”普法规划,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至2020年6月):根据本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区县本学校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得力、督查到位,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开展中期检查,总结评选表彰先进。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各区县教科体局、新区教育分局和各学校,要对“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验收,评选表彰先进。

网络编辑:综合规划科
信息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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