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发改发〔2017〕114号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2017年一季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
二季度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科室、各单位:
按照《关于2017年一季度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铜发改发〔2017〕60号)文件要求,各科室、各单位都能够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较好的完成了一季度各项工作。但在重点工作推进中,仍存在个别工作推进措施不强,进展缓慢等问题。请各科室、各单位认真总结一季度工作经验,分析不足,狠抓落实,统筹推进二季度重点工作。通过各科室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力争全委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上半年“双过半”。
附件:1.2017年一季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表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12日
网络编辑:云丰华信息审核:云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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