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征求意见环节工作方案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4-02-25 16:31

  根据《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目前我委的教育实践活动已进入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安排40天左右时间,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征求意见,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增强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为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打好基础。现就本环节工作安排如下:
  一、召开动员大会。2月26日下午,召开全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市委第四督导组成员;委党组成员;委支部全体党员;委机关及委属事业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委党组书记、主任戎河山作动员讲话,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市委第四督导组组长郭平安传达市委有关精神,提出工作要求。
  二、抓好学习教育。围绕树立宗旨意识、群众观点,提升服务群众本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党员干部广泛开展“三学三比”活动,即围绕学党章,比履行义务好不好;学理论,比思想武装牢不牢;学党史,比立场信仰强不强。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章》等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规定;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光辉历史和延安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省委主要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学习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研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汇编》、《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等教材,积极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认真学习领会毛泽东同志关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论述,组织开展专题讨论;组织观看党内教育参考片《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俄罗斯人在诉说》,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为全体党员干部讲党课。党组集中学习讨论时间不少于3天。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不少于20学时。通过学习,使党的群众路线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深扎根,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三、广泛征求意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深化“为民服务零距离”活动等活动结合起来,在我委包抓包扶的社区、农村、项目(企业)等,通过“面对面”、“背靠背”、“走访入户”等多种渠道,采取专题调研、现场办公、座谈会等,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见。3月21日开始,召开重点项目单位、服务对象、“两代表一委员”、民主党派代表等座谈会;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座谈会;机关科室、委属单位党员干部座谈会等三个层面的座谈会,广泛征求对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以及机关科室、委属各单位党员干部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转变职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要充分运用调研阶段的成果,认真梳理吸收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集中整改打好基础。要重视来信来访反映出的意见,重视平时收集掌握的意见,切忌“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增加基层负担。
  四、收集汇总情况。3月31日前,对我委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转变职能、提升服务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汇总梳理,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对照检查开展批评的重要依据。

网络编辑:市铁路建设办公室
信息审核:云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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