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铜川市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56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7-05-10 10:00

左车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铜川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和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新能源汽车及配套充电设施发展的关心。近年来,我市围绕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规划,综合考虑经济水平和电动汽车发展趋势,加快推进充电设施建设,目前我市公交公司共建成4座充电站,共15台充电桩、37只充电枪。

  您所提出的建议非常切合我市实际。我委联合市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国网铜川供电公司等部门于2016年初通过实地调研,并充分征求各区县意见,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结合铜川发展现状及需求,编制印发了《铜川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中明确了充电设施的建设布局、总体规划、建设数量、投资概算等。

  您所提出的“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纳入总体规划和土地、供电建设规划”这一建议非常重要,在编制规划的同时,我们充分征求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国网铜川供电公司等部门的意见,规划的编制是完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

  您所提出的“大型商场、医院、写字楼等公共停车场,新建一批充电设施”,这在规划的布局原则和总体规划中已经体现出来了,规划明确要在城市核心区、县城之间、公共停车场、大型商场(超市)、居民小区等公共服务场所建设充电设施。

  您所提出的“充电免收停车费,充电设施运营实行市场化管理”等问题,我们将按照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对项目进行备案,引导和鼓励企业进行投资建设,依照市场经济规则,规范企业行为。充电服务费用由物价部门审批。

  规划下发后,我们已和山东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中船重工山西汾西重工有限公司、陕西锦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了对接洽谈,华能铜川照金电厂也表示参与充电桩建设,将在供电价格上给予适度的优惠。目前,企业正在积极的开展充电桩建设的用地、电网接入等前期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和建设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为我市提速发展、富民强市建言献策。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5月10日

 

  (联系单位: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3155380)

网络编辑:云丰华
信息审核:云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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