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不断深化和提高监督执纪五项制度执行力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5-12-31 10:02

 

  今年,为进一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市发改委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从培养制度意识、凝聚监督力量、落实责任机制三个方面着手,不断深化和提高监督执纪五项制度的执行力。
  培养制度意识,增强制度执行的内力。一是不断完善丰富规章制度,奠定制度执行的坚实基础。围绕全市发展改革工作的重点领域、部门、岗位、人员、环节,先后印发了《关于推行监督执纪五项制度的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反腐倡廉责任分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和《监督执纪工作台账》,细化分解任务,层层落实到人。并在全委推行《科级以上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廉政提醒约谈暂行办法》等,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奠定了制度反腐的坚实基础。二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制度执行的良好环境。把制度宣传纳入反腐倡廉的大格局之中,制订了《2015年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学习计划》,把反腐倡廉制度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必学内容,牢固树立广大干部的制度意识,推进宣传教育的常态化。同时,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月课堂”活动,通过宣读分析每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数量、特点,开展“案件特讲”、廉政问答,观看影片等方式,不断创新、丰富和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宣传,既提升了干部职工尊重制度的规则意识,又增强了制度执行的吸引力、影响力和感染力。
  凝聚监督力量,增强制度执行的合力。一是严格执行内部监督制度。在继续执行好民主集中制、落实好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办公会议事规则的基础上,完善并公布了《纪检组监督责任报告清单》,加强了纪检组对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情况、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建设、维护党的纪律、查办案件、作风建设、党内监督和责任追究等7个方面11项内容的监督责任。二是大力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成立了以纪检组长为领导的监督执纪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各科室、委属单位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廉洁自律承诺书》和《遵守工作纪律承诺书》、是否存在违纪案件、加强作风建设等六个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干部素质、工作作风、工作能力、道德品行、廉政建设等方面与制度要求、规范化行为标准的差距,有针对性地进行提高改进。三是不断完善防控措施。根据发展改革工作的新内容、新要求,不断排查新的风险点,消除廉政风险。建立健全了部门与部门、岗位与岗位、环节与环节之间权力运行、程序运行、职责履行等方面横向制约、纵向控制、全面监督的内控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制度的执行力。
  落实责任机制,增强制度执行的动力。一是落实廉政制度领导责任。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与纪检组长分别与市纪委领导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监督责任书》,党组班子又与中层领导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廉政制度执行纳入发展改革工作中,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干部在执行制度上的主体责任、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和落实责任,真正以一个人带动一班人,以一班人带动一群人。二是落实廉政制度执行责任。把制度的执行工作融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报告清单》、《委属各单位责任落实情况报告清单》,明确了责任人、执行时限和阶段性要求,利用好目标管理考核工具,并通过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等形式定期考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政制度执行情况。三是落实违纪行为惩治责任。加大对违反《廉政准则》等制度行为的追究力度,制订了《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纪检监察案件查办流程图》,并与《市纪委市直部门纪检组监察机构办案协作区工作流程图》进行了紧密对接,对待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为有效杜绝廉政制度执行上有监督无结果、有违纪无追究现象的发生,倡行廉洁,震慑不良,对廉洁奉公严格执行廉政制度的给予通报嘉奖,对作风庸懒散、制度执行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直至问责,使各项廉政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11月初,市委印发《关于深化“两个责任”落实推行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后,委纪检组又协助党组(党工委)在落实向市纪委报告、完善民主生活会自我剖析、落实“两个责任”约谈函询、健全廉政谈话和案件公开通报五个方面上研究部署相应的对策措施,此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计划在2016年初开始印发相应实施办法并推行落实。

  (撰稿人:白玮)

网络编辑:发改委项目稽察科
信息审核:云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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