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纪工委六项措施贯彻落实《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6-07-25 16:44

  《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印发后,市发改委纪工委迅速传达学习,围绕《办法》确定的监督责任、监督方式和监督要求,明晰工作思路,加大监督力度,采取六项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纪检监察干部要先学、先知、先行,把学习好领会好贯彻落实好《办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二是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要紧紧围绕“三转”要求,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工作新常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三是全面掌握监督责任、监督方式和监督要求的具体内容,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履行职责,加强制度督查、党风廉政落实情况督查和重大投资项目督查。四是委纪工委、监察室会不定期对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和各区(县)发改局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规定和实施意见,纠正“四风”,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加强廉洁自律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对发现问题的,及时处理。五是按照《办法》规定,对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方式方法进行了细化规范,明确了监督方式。六是依据《办法》相关规定,委纪检监察干部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充分认识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纪律不严、规矩意识淡漠、社交圈不干净等问题,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全面提升我委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要用严明的纪律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网络编辑:发改委项目稽察科
信息审核:云丰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