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成品油质量全面升级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4-10-13 10:24
  为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等五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印发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成品油质量升级实施意见的通知》,我市严格贯彻省上政策,及时研究部署,下发了关于成品油质量升级的贯彻意见,从今年10月1日起,我市开始推广国V标准汽柴油的供应,新标准对应标号92#汽油为7.11元/L,95#汽油为7.59元/L。
     
  
网络编辑:市能源局
信息审核:云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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