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汽、柴油销售价格按机制下调

来源:价格收费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3-03-31 17:26

按照国家发改委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和省发改委工作部署,自2023年3月31日24时起,我市汽、柴油价格(标准品,下同)每吨分别下调335元、320元。92号汽油和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升分别下调0.26元、0、27元。调整后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为:92号汽油市场每吨9768元(7.33元/升),0号柴油每吨8425元(7.16元/升),95号汽油市场每吨10321元(7.74元/升)。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情况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网络编辑:价格收费管理科
信息审核:办公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