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发改投资〔2011〕532号 关于下达铜川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1-10-24 10:23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 川 市 林 业 局

关于下达铜川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2011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铜发改投资〔2011〕532号


 

 

耀州区、印台区、宜君县发展改革局、林业局

根据省发改委、省林业厅《关于下达陕西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11683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现将铜川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铜川市天然林保护工程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人工造林2.2万亩,封山育林2.4万亩。计划总投资828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及投资详见附表)。

二、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县要充分认识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落实部门和地方责任。精心组织实施,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程建设成效。
  三、严格执行工程管理办法,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各区县要按照《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公益林建设管理办法》(附后)的要求做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四、各项目区县要根据本计划抓紧编制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年度作业设计,作业设计由具有相应林业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作业设计编制完成后,联合上报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审批后实施。

五、加强信息统计工作。各项目区县要按照国家有关统计制度要求,及时报送任务和投资完成进度情况。

请你们接本通知后,按要求尽快开展工程实施前各项准备工作,务必于1020日前将作业设计联合报送市林业局、市发改委。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川市林业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网络编辑:发改委管理员
信息审核:云丰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