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川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降低我市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价格收费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0-03-19 11:07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川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关于降低我市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发改局、交通运输局,新区经发局,市运管处

由于近期成品油价格调整,按照我省公路客运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自2020324日零时起,降低我市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公路客运票价以上限票价为基础按每人公里0.02元的标准核减后确定,尾数保留到角。

各级发改、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政策,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18日

    


网络编辑:价格收费管理科
信息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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