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TCFG/2020-0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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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0-03-19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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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川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降低我市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的通知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川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关于降低我市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发改局、交通运输局,新区经发局,市运管处:
由于近期成品油价格调整,按照我省公路客运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自2020年3月24日零时起,降低我市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公路客运票价以上限票价为基础按每人公里0.02元的标准核减后确定,尾数保留到角。
各级发改、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政策,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18日
网络编辑:价格收费管理科
信息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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