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会议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0-17 11:23

    10月11日上午,我市召开了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会议。市医改办、财政局、卫生局、审计局、监察局及各区县医改办、财政局、卫生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市发改委、市医改办主任戎河山同志就做好我市清理化解债务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市卫生局局副局长郭惠宁同志就我市清理债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财政局步宏俊同志就我市清理化解债务具体相关报表进行分解、讲解、培训。会上同时还安排部署了前三季度医改目标考核工作,通报了全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情况。
    会议强调,全市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工作,一是要坚持“谁举债谁负责、先清理后化解、先承诺后补助”债务化解原则。二是明确化解主体,分类化解债务。要按照举债主体、债务来源、债务用途对债务进行分类,区分轻重缓急,明确偿债次序,逐步化解债务。三是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坚决制止发生新债。四是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按期完成。各区县医改办要统一组织发改、财政、卫生、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债务清理、核实、锁定和资金筹集等工作。五是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化债责任。发改、财政、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和制约机制,确保化债工作平稳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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