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超额完成2012年度节能目标任务

来源:节能中心 发布时间:2013-12-30 07:58

    近日,省节能办对各市区政府2012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我市为超额完成等级,将获50万元奖励资金。
    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主要采用量化办法,分节能目标完成指标和节能措施落实指标,满分为100分。评价考核分为四个等级:超额完成(95分以上,含95分)、完成(80-95分,含80分)、基本完成(60-80分)、未完成(60分以下,不含60分)。全省11个市区政府2012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均为基本完成以上等级。其中,铜川、汉中、安康3市为超额完成等级,西安、宝鸡、咸阳、延安、商洛和杨凌6市区为完成等级,渭南、榆林为基本完成等级。按照规定,对超额完成等级的市(区)政府省政府将给予50万元奖励资金。
    省节能办要求,下一步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强化目标责任考核,着力加强用能管理,加快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夯实节能基础工作,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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