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征集及前六批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更新工作
(摘自省发改委网站)近日,为加快重点节能低碳技术的推广普及,引导用能单位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低碳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促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减少碳排放,缓解资源环境压力,省发改委以陕发改环资〔2014〕1020号发文就我省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征集及前六批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更新工作做了部署安排。
通知包括两项主要内容:一是推荐重点节能技术。主要包括煤炭、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机械、纺织、轻工等工业行业,农业,建筑、交通、通信、民用及商用等领域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推荐技术应符合节能降碳效果显著、经济适用、有成功实施案例等条件,能够反映节能技术最新进展;节能降碳潜力大,预期可获得明显的节能降碳效果;应用范围广,在全行业推广前景广阔,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二是要做好已入选推广目录节能技术的更新。国家发改委将对已选入前六批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的技术进行动态更新,调出全行业普及率在80%以上的技术;对能效指标明显提高的更新相关技术指标,增加减碳效果测算。
本次入选的相关节能技术将纳入《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4年版)向全社会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原《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停止使用。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国家发改委将向国际能效合作伙伴关系(IPEEC)“十大节能技术和节能实践”工作组推荐,向国际社会进行宣传推广。
通知要求,各市(区)发改部门要认真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重点节能技术,并按要求填写重点节能技术推荐汇总表,有关科研院所、学校、企业、单位也可直接上报,同时抄报各市(区)发改部门。
(市节能中心 王菊玲) 网络编辑:市节能监察中心
信息审核:云丰华
通知包括两项主要内容:一是推荐重点节能技术。主要包括煤炭、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机械、纺织、轻工等工业行业,农业,建筑、交通、通信、民用及商用等领域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推荐技术应符合节能降碳效果显著、经济适用、有成功实施案例等条件,能够反映节能技术最新进展;节能降碳潜力大,预期可获得明显的节能降碳效果;应用范围广,在全行业推广前景广阔,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二是要做好已入选推广目录节能技术的更新。国家发改委将对已选入前六批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的技术进行动态更新,调出全行业普及率在80%以上的技术;对能效指标明显提高的更新相关技术指标,增加减碳效果测算。
本次入选的相关节能技术将纳入《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4年版)向全社会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原《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停止使用。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国家发改委将向国际能效合作伙伴关系(IPEEC)“十大节能技术和节能实践”工作组推荐,向国际社会进行宣传推广。
通知要求,各市(区)发改部门要认真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重点节能技术,并按要求填写重点节能技术推荐汇总表,有关科研院所、学校、企业、单位也可直接上报,同时抄报各市(区)发改部门。
(市节能中心 王菊玲) 网络编辑:市节能监察中心
信息审核:云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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